鸡泽经济开发区企业孵化加速器*期-辅助用房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经济开发区企业孵化加速器*期-辅助用房标段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及县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鸡泽经济开发区企业孵化加速器三期-辅助用房标段
2.1.2 建设地点:鸡泽县金鸡大街与韶泽路交叉口南。
2.1.3 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进行定标,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依法依规确定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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