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惠水县城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勘察已由 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惠发改基字【2023】16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惠水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惠水县城区 。 | |||||||||||||||
2.2 建设规模:1、改造dn300-dn800排水钢带增强型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21km; 2、改造dn1000-dn2000排水钢筋混凝土管8.17km; 3、新建3m*2.6m排涝箱涵0.98km,雨水管渠清淤修复改造22.6km; 4、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655座,新建及改造雨水篦1064座等。 | |||||||||||||||
2.3 项目周期:20天 。 | |||||||||||||||
2.4 招标范围:管网地质勘察。完成相关工程及配套设施的详勘、配合设计进行的补勘、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等全部地质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
3.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11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不接受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 | |||||||||||||||
7.其他 | |||||||||||||||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合同估算金额:84.55万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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